公共租賃住房建設,是今年保障房建設的重點,開工面積比去年將有較大增加。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日前提出,將加快公共租賃住房建設和限價商品房的供應,加快解決中等偏下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難。
據了解,住建部會同有關部門,正在制定《發展公共租賃住房建設的指導意見》,明確有關政策。中央將給予適當的資金支持。
一問:
誰可享受公租房?
編輯:為什么要發展公共租賃房?供應對象包括哪些群體?租金標準如何確定?
記者:隨著城鎮化的快速發展,隨著就業流動性的加大,許多大城市吸納了越來越多的新就業人員。近兩年來,公共租賃房在東部沿海地區和中西部大型城市發展迅速,如江蘇、重慶、北京、天津、廈門和深圳等省市。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齊驥日前介紹,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對象界定為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難家庭,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把符合條件的新就業職工,以及在城市有穩定職業并居住一定年限的外來務工人員納入到公共租賃住房的供應范圍。
當前,各地公租房主要通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的方式來建設。一種形式是,由政府下屬的國有企業投資建設或收購房源,面向社會供應,主要針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條件、但無力購買的“夾心層”住房困難家庭,以及新參加工作的大學畢業生等。第二種是企事業單位自己組織建設,面向本單位職工供應。第三種是在開發園區、工業園區建設,面向本園區就業人員供應。
由于供應對象不同,公共租賃房的租金標準要高于廉租房。多數城市的租金以建設和運營成本為基礎確定,并定期調整,但都低于市場租金,如北京市按同地段市場租金的80%收取,青島、南京按70%—80%收取,重慶市按60%收取。
廈門市則領先一步,將公共租賃房與廉租房房源“打包”供應,全部按照市場租金計收,再根據供應對象的收入水平進行分層補貼。這種方式可以根據承租對象收入變化調整補貼力度,以方便“退出”,同時也便于操作。但目前這種模式,僅在廈門這樣經濟發展水平高、保障對象相對較少的城市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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