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人肉搜索”等網絡監督如何規范
答: 43%的受調查者認為“建立暢通的表達機制,保證傳統監督渠道暢通”
“您認為目前‘人肉搜索’等網絡監督的缺陷是什么”,58%的受調查者認為“相關法律不健全,可能會侵犯當事人名譽或隱私”;23%的受調查者認為“網絡聲音不夠理性,缺乏真實性,容易受表面信息鼓動”;22%的受調查者認為“隨意性大,給社會治理帶來難題”;16%的受調查者認為“對監督人的限制不夠,他們可能捏造事實,隨意發帖”。
“人肉搜索”在諸如通緝疑犯、披露侵犯公共利益的行為、官員腐敗等方面的確發揮了非常好的作用,但“人肉搜索”確實應該在一定的法律框架下行使。網民的群體力量也是一種事實上的公權力,公權力的過度使用甚至濫用,甚至出現“網絡暴力”現象,也是對社會民主法治的侵害。民主是個好東西,但必須有法治來保障,對目前的人肉搜索行為,的確需要健全我們的法律法規,不是禁止,而是引導。
網友認為,“人肉搜索”可以披露丑惡事實,幫助人民尋找答案,但也會被人利用,如:混淆黑白來提高知名度,侵犯人的私隱。信息時代,在每個人都能憑借互聯網成為信息的接受者和傳播者而彰顯出平民力量和社會正義的同時,“人肉搜索”又恰恰造成權力濫用,導致惡意誹謗、挖人隱私等網絡暴力行為的發生。此外,不少網友認為不論利弊,“人肉搜索”改變了人們對互聯網的觀念,讓網絡變得不再虛擬。
“如何規范‘網絡監督’”,調查結果顯示:選擇“建立暢通的表達機制,保證傳統監督渠道暢通”(占43%);選擇“加強立法,使網絡監督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占40%);“建立網絡實名制”(占10%);選擇“網站管理者加強監管和調控”(占3%)、選擇“其他”(占4%)。
網絡為社會提供了一個自由表達、聚集民意的平臺,但網絡不能等同于制度建設。民主法治社會下對政府的監督是一項多元主體參與、多種形式并存的全方位系統工程,其中,網絡監督的作用越來越大,但也有利有弊。這里有一個需要和其他監督方式如何相互補充和銜接的問題。
全國政協委員施杰表示,網絡監督目前總的來說還是利大于弊。關鍵是怎么引導、怎么規范的問題。另外他還建議建立網絡舉報長效機制,取消網絡實名舉報限制。第一,應該降低網絡舉報的門檻;第二,應該設立一個專門的機構來收集、甄別和處理各種網民所反映出來的信息;第三,應該設立一個專職的網絡發言人;第四,應該保護網絡的有效信息;第五,應該規范網絡各種相關措施。
面對網絡,我們的官員不應該僅僅是“恐懼”,更不該試圖控制“網絡”,甚至采取刪帖、隔離等非正常手段逃避網絡的監督。在現代社會,政府部門如何與網絡媒體打交道,如何與網民正常互動交流,應該是各級政府官員的一門必修課。
(執筆:人民論壇雜志特約專家、國家行政學院領導人員考試測評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劉旭濤,人民論壇記者周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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