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套法規規章沒有出臺 急需先立 逐步完善
目前配套法規、規章滯后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不能滿足監管工作的迫切需求。在行政法規規章方面,保健食品監管、食品生產許可等方面的配套法規規章至今沒有出臺。一些企業反映,食品安全法有關食品標簽等方面的規定,因為配套的操作性規范不盡完備,實踐中難以執行,既給生產經營企業帶來不便,又造成一定程度的執法混亂。地方反映,雖然食品安全法授權省級人大常委會制定本區域內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攤販的具體管理辦法,但地方立法難度大,至今絕大多數省份還沒有制定這方面的地方性法規。
執法檢查組建議國務院對食品安全方面的行政法規、規章的制定和清理工作加強領導,統一規劃,及時指導,加快進程。要分清輕重緩急,堅持急需先立、逐步完善的原則,抓緊出臺一批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健全各項法律制度。全國人大常委會和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也要加強對省級人大常委會和政府制定有關配套地方性法規、規章工作的調研和指導。
對食源性疾病等的預警才起步
構建風險監測評估體系
食品安全風險監測、風險評估與預警工作基礎薄弱,對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和食品中有害因素的風險監測與評估尚處于起步階段,各地工作開展不平衡,與食品安全法確定的實施風險監測與評估制度還有較大差距。
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強風險監測能力建設,加快建立覆蓋全國的風險監測網絡,加快組建國家食品安全風險評估中心,在有能力的地區建立風險評估分中心,健全食品安全風險評估體系,充分發揮風險監測評估對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指導作用。
標準數量少時間早指標粗 加快標準管理體系建設
我國食品安全標準數量少、時間早、指標粗,有些指標缺少風險評估依據,標準之間存在交叉、重復甚至矛盾,食品安全標準制定和整合工作涉及部門眾多、領域廣泛,工作難度較大。目前,乳品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制定、整合工作已基本結束。食品安全基礎標準整合工作正在進行,原有標準仍繼續有效。解決標準缺乏和不統一、不銜接問題,建立統一完善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仍是貫徹實施食品安全法的一項長期任務。
執法檢查組建議國務院有關部門加快食品安全標準管理體系建設,明確標準制定和整合工作的目標和進度,抓住重點,依法履職,通力合作,加快完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為食品安全監管提供健全可靠的技術依據,提高我國食品安全監管的科學化水平。同時,我國也要積極參與國際標準的制定和修訂工作,及時調整完善食品安全國家標準的內容,使我國的食品安全標準體系既能保障人民群眾健康、符合我國實際,又能滿足國際貿易的需要。
一些企業尚未落實責任 促進規模化標準化現代化
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一些食品生產經營及相關企業還沒有按照法律的要求落實食品安全責任,嚴格執行食品安全生產規范,健全從業人員健康管理、產品召回、索證索票方面的制度,“第一責任人”的意識還不強。食品行業協會等自律組織在推進行業誠信建設、促進和引導食品產業健康發展方面的作用還有待進一步發揮。解決食品安全問題要高度重視促進食品產業的健康和可持續發展。有的地方還沒有處理好加強食品安全工作與發展食品產業的關系。
全國人大常委會建議各級政府要加強檢查和指導,督促和鼓勵企業建立健全食品安全法規定的各項制度,改善生產經營條件,按照良好生產規范和危害分析與關鍵控制點體系等要求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建議國務院將食品產業作為產業調整和經濟發展戰略的重點之一,制定食品產業發展規劃,大力促進食品產業的規模化、標準化和現代化,及時總結推廣地方在促進食品產業發展方面積累的好的經驗和做法。各級政府要采取有力措施培育和扶持一批食品龍頭企業,切實解決中小食品企業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對承擔食品集散功能的大型批發市場及與人民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菜市場、畜禽屠宰廠等場所建設,應保障必要的財政經費投入和政策扶持。繼續推動企業誠信體系建設,形成守信褒揚、失信懲戒的信用評價機制,規范企業經營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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