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部分先富”到協調發展
“部分先富”是我國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它符合經濟發展不平衡的規律。我國是一個發展中的大國,由于歷史、地理、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各個地區的經濟發展是極不平衡的。各地區資源分布不同,科技教育水平不同,發展程度不同,因此,實現同步富裕是不可能的。鄧小平深刻指出:“我們允許一些地區、一些人先富起來。是為了最終達到共同富裕”[3](p195)。“一部分人生活先好起來,就必然產生極大的示范力量,影響左鄰右舍,帶動其他地區、其他單位的人們向他們學習。這樣,就會使整個國民經濟不斷地波浪式地向前發展,使全國各族人民都能比較快地富裕起來”。[4](p152)它同時嚴厲告誡人們“要防止兩極分化”[3](p195)。
事實證明,“部分先富”的政策是卓有成效的,到20世紀末,我國人民生活總體上實現了由溫飽到小康的歷史性跨越。但與此同時,“城鄉發展不平衡、地區發展不平衡、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的矛盾更加突出,縮小發展差距和促進經濟社會協調發展任務艱巨”[12](p697)。黨的十七大審時度勢,明確提出了“統籌城鄉發展、區域發展、經濟社會發展、人與自然和諧發展、臺灣發展和對外開放,統籌中央和地方關系,統籌個人利益和集體利益、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當前利益和長遠利益”,[13](p16)促進現代化建設各個環節、各個方面協調發展、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的方針。協調發展、成果共享,有利于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也是社會主義本質的鮮明體現。
3、從“和平共處”到“和諧世界”
自從世界上產生了社會主義制度以來,社會主義國家如何處理同其他社會制度國家的關系,成為國際關系中的一個新的理論和實踐問題。十月革命后,列寧根據新的革命論和革命不能輸出論,預見到社會制度不同的國家共存共處的不可避免性,提出了社會主義國家對不同社會制度國家和嚴共處的思想。但由于戰爭陰影時隱時現,這種共處不可能是持久的。新中國成立后,我們黨提出和倡導了和平共處五項原則,但由于“冷戰”的影響,這種共處只能是冷戰共處。20世紀70年代,鄧小平根據國際格局的變化,指出世界已經進入了一個新的歷史時期,和平與發展已成為世界的主題,不同社會制度國家之間的和平共處是必然的和長期的,這一論斷為制定新時期的外交政策提供了基本原則。
- 2007-12-21 習近平:堅持不懈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武裝全黨
- 2007-10-16新華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的十大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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