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學產權理論認為:“產權是一束權利”,包括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與處置權;而關系產權理論認為“產權是一束關系”,即一個企業組織的產權結構反映了這個組織與組織內外環境間長期穩定的各種紐帶關系。經濟學的產權理論把人性特征簡化為“理性經濟人”,強調“行動匿名性”,關系產權把決策和行為嵌入到文化、觀念和習俗等可對其決策和行為產生巨大影響的社會屬性中,從聯系的角度來看待產權的作用,強調組織與環境間建立的相互關聯、相互融合和相互依賴關系。一些在經濟學產權理論看來是“產權殘缺”的現象,在關系產權看來恰是企業為適應制度環境爭取未來經濟利益采取的適應機制。
在研究經理人報酬契約時,中外經理人差異很大,國企與民營企業也迥然不同,那些優秀的國企“老總”兢兢業業、無怨無悔地貢獻自己的年華,這看似“非理性”的選擇,在關系產權看來是合乎情理的。因此,在研究經理人報酬契約時,除考慮“成本-效益”的因素外,還要考慮諸如文化、觀念和習俗等社會因素的影響。筆者認為,思維方式不同是中外經理人報酬契約差異的主要原因;自我實現途徑不同是國企與民企經理人報酬契約差異的重要因素。
我們可遵循均衡或演進的途徑去理解世界,均衡的途徑強調經濟因素,而演進的途徑更注重非經濟因素。經濟學的經理人報酬契約研究顯然走的是均衡分析法,從經理人與股東的動態博弈中去尋找可以實現最優化的均衡點,而演進的途徑則告訴我們,在社會環境中,經濟制度約束和激勵與文化、觀念的社會演化是互相聯系、互為因果的。文化觀念會影響經濟制度的建立與發展,經濟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反過來會引導文化觀念的取向。
在自然法思想影響下的西方人的思維是一種分離式思維,看待問題時傾向于先剝離出實體所具有的屬性與實質,然后通過不同屬性與實質對實體進行分類,剝離出來的實體本質屬性間不具交集、相互獨立。他們強調一種相互獨立的判斷思維,在這種思維指導下的西方社會的人際關系在費孝通看來就呈現出一種大田里相互獨立的“麥秸狀態”。而在儒家思想影響下的中國人的思維方式則被看作是一種包容式的思維方式,即世界不存在絕對分離的概念,不同的實質屬性之間不是相互獨立,而是相互滲透的。西方人重物質實體,我們更注重聯系,有了這種差異就不難發現經理人報酬契約在中西方市場經濟中運行出現巨大差異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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