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省贛榆縣一個名叫徐永進的科級官員,在短短4年內把自己變成了身價幾千萬的“大老板”,也催生了當地建國以來一號巨貪。有諸多評論分析,這位巨貪產生的原因是“六頂官帽一人戴”(見東方網2009年12月8日)。
表面看,一個官員同時戴上六頂官帽是一個問題。但把徐永進成為巨貪之因歸咎于“六頂官帽一人戴”,筆者就不敢茍同。
細析徐永進所戴“六頂官帽”,有行政性的部門:商業局長、鹽務局長、經貿局長;有不屬行政部門卻具有實權的三個單位:中小企業擔保投資公司董事長、國家開發銀行中小企業貸款融資管理委員會主席、縣開發性金融合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
應該說,作為行政性的三個部門(商業局、鹽務局、經貿局)其職能幾近相同,在諸多地方,縣商業局、鹽務局都已歸口經貿局,只是外掛牌子而已。因此,把商業局、鹽務局視作官帽就沒有多大意義。
其實,在諸多基層,為著應付條條管理的需要,某些已進行機構改革的部門不得不外掛一些牌子。比如,在發改局外掛物價局、統計局,外掛經濟動員辦等,發改局長同時掛上其他什么局長、主任等虛職就不奇怪了。為著機構改革能平穩過渡,基層一些部門掛上一些虛職單位牌子,恐怕不是個別現象。因此,把“六頂官帽一人戴”視作徐永進成為巨貪的根源就缺乏理由。
依筆者之見,徐永進貪腐問題能夠發生,除他個人質變、貪欲成性之外,恐怕主要原因是政企不分。
人們知道,徐永進身為經貿局長,卻同時出任“中小企業擔保投資公司董事長”等職務。而投資擔保公司董事長本身就是企業行為,這就犯了大忌,也為貪腐滋生了溫床。信息透露,徐利用商業局長的權力,以低報價、假的投標的方式,購買了縣城的五交化大樓;以中小企業擔保投資公司董事長的權力,把國家開發銀行江蘇省分行對贛榆縣的借款2500萬元中的一半,幾經運作、瞞天過海,買下連云港的順德生物公司60%股權,成為名副其實的控股大老板。諸多事實告訴人們,政企不分、政商不分會導致官員在為企業服務的同時,利用自身的權力謀取私利,這樣的教訓此前比比皆是。
像徐永進那樣,他既可以利用經貿局的行政權力“指導”某些企業如何“技改”,又可以利用擔保公司董事長權力如何“注資”,“指導”與“注資”全由他一個人定奪“擔保”,如此操作,盡管方便得很,卻因失去制約誘發出腐敗。因此,對于地方行政體改也好,還是經濟體改也好,政企分開和權力制約是反貪防腐一個十分重要的原則。可惜的是,某些地方對此原則不以為然,戀戀不舍。吸取徐永進的教訓,就要按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要求,進一步深化改革,完善行政機構改革,把政企分開堅決抓到底,政就政,企就企,這才是解決問題的根本。
當然,徐永進能成巨貪與當地的監督機制失靈不無關系。像徐永進一手抓官權,一手攬財權的人物,竟然多年來沒有任何制約措施,當地被他一件所謂“經濟能人”外衣遮住眼睛,這也告訴人們,監督不光對縣處官員而言,也對科級官員而言;不但對一些曾有毛病的人們加以注意,也不能對身戴光環的人們放松警惕。在監督面前沒有例外,只能按照原則條規嚴肅認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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