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在新的歷史起點上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綱領性文獻。《決定》強調:“加強和改進新形勢下黨的建設,是全黨的重大政治責任”。審計工作如何履行好自已的政治責任,在黨的建設中發揮應有作用? 談談本人的幾點認識。
一、黨的建設要求充分有效地履行審計職責
《決定》指出:“黨的建設是黨領導的偉大事業不斷取得勝利的重要法寶”。當前,我們黨內還存在不少不適應新形勢新任務要求、不符合黨的性質和宗旨的問題。如:一些黨組織貫徹民主集中制不力,有的對中央決策部署執行不認真;一些黨員干部法治意識、紀律觀念淡薄;有些領導干部宗旨意識淡薄,脫離群眾、脫離實際,弄虛作假,鋪張浪費、奢靡享樂,個人主義突出,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重;一些領導干部特別是高級干部中發生的腐敗案件影響惡劣,一些領域腐敗現象易發多發。這些問題嚴重削弱黨的創造力、凝聚力、戰斗力,嚴重損害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系,嚴重影響黨的執政地位鞏固和執政使命實現。高度重視,抓緊解決這些問題,是黨和人民的要求,是實現國家長治久安,繁榮富強的要求,是審計工作應盡的職責。
審計法規定:為了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廉政建設,保障國民經濟健康發展,審計機關依照法律規定的職權和程序,對國家財政收支,國家財政金融機構和企業事業組織財務收支的真實、合法和效益,進行審計監督。黨的建設中存在的許多問題,在國家經濟活動中以不同的形式反映和存在。充分有效地履行好審計職責職能,深刻揭露查處財政財務收支和其他經濟活動中的違法違紀違規問題,以及瀆職失職,損失浪費,奢靡腐敗等問題,不僅是審計履行經濟監督職責的需要,也是審計服務黨的建設,加強和改進黨的建設的需要。
二、認真履行審計職責, 服務和推進黨的建設
(一) 履行審計職責,密切黨群血肉關系。
1.堅持以人為本,突出民生審計。圍繞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立項安排和組織實施審計,揭露和反映不充分考慮群眾利益和承受能力的錯誤決策行為和政策弊端問題。通過審計, 促進各級政府和部門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切實辦好順民意、解民憂、惠民生的實事,讓人民共享改革發展成果。對經濟落后、問題較多的地方要傾注更多的精力, 通過審計和審計調查,真實了解人民群眾的疾苦,及時反映上報, 為科學經濟決策提供準確信息,為黨和政府出臺惠民政策服務,切切實實幫助群眾,排憂解困。對涉及人民利益,群眾反映強烈的教育醫療、環境保護、安全生產、食品藥品安全、企業改制、征地拆遷、涉農利益、涉法涉訴等方面的突出問題, 要重點審計, 依法處理, 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權益。
2. 堅持求真務實, 突出效益審計。開展會議費審計,促進領導機關大力整治文風會風,積極運用信息化手段,嚴格控制會議數量、經費、規模和發文數量、范圍, 做到開短會、講短話、講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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