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支撐發展。2003年以來,內蒙古自治區在全國率先提出并實施人才儲備制度,主要對象是高校畢業生,主要方向是面向基層、面向企業、面向未來,主要目的是留住和用好人才,根本任務是優化人才結構,激發隊伍活力,促進人才成長。
一、體現時代特色,完善儲備制度
人才隊伍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是經濟社會的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重要基礎和根本保證。探索建立人才儲備制度,目的是通過一定的組織行為、政策引導和市場配置手段,把事業急需的各類人才聚集到發展的第一線,同時著眼于長遠發展,在使用中培養造就一大批高層次人才,是實現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自主創新能力,實現科學發展的核心動力。根據需求把人才配置到事業發展急需的崗位,“為用而儲、儲用結合、動態管理”,是新型人才儲備制度的根本原則,也是特色所在。
人才儲備制度的核心是“儲”、“留”、“用”、“育”。探索建立多種儲備方式,是人才儲備制度有效發揮作用的重要保證。“鍛煉式儲備”,選拔優秀的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和企業進行一定期限的見習、掛職、鍛煉;“培養式儲備”,對經過鍛煉式儲備且在基層和企業實現穩定就業的優秀畢業生進行重點培養;“智囊式儲備”,聘請專家學者組成“智囊團”,為當地經濟社會發展獻計獻策。同時,不斷完善選拔機制、培養機制、使用機制、淘汰機制、保障機制,保證人才儲備制度的科學有序運行。
二、把握形勢任務,實現科學發展
實現思路創新,踐行科學發展觀。建立完善人才儲備制度,把以高校畢業生為主要對象的各類人才導向基層、導向企業,通過儲備擴大人才總量,解決基層人才短缺的問題,同時在儲備中鍛煉培養人才,優化人才隊伍結構,提高整體素質,既為當前社會事業的發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保證,也使大批高校畢業生在艱苦環境中得到鍛煉,為今后的發展培養了后備軍。
實現理念創新,落實科學人才觀。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是經濟社會發展競爭力的核心。堅持以人為本,牢固樹立人人都可以成才的觀念,充分調動各類人才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要求我們科學地把握人才與社會發展需要的結合點,切實抓好使用、培養、激勵人才的各項工作。
實現制度創新,推進人事制度改革。全面推進人事制度改革,是改革發展的一項緊迫任務。實施人才儲備制度,就是要建立一個人員能進能出、待遇能升能降、優秀人才能夠脫穎而出的激勵機制。儲備人才的“鍛煉期”,是人才成長的“加油站”、“助推器”,也是單位對人才的“考察期”、“識別期”,還是用人單位與人才的“雙向選擇期”,既有利于對人才的考察識別,也擴大了選人用人的范圍,同時也實現了用人制度由先選人后培養向先培養后選人的重大轉變,是一個有利于事業發展、有利于人才成長的新型用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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