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的建立,需要構建共贏共享的制度環境;需要構建多方參與的分層社會保障體系;注重人力資本投資,形成發展型農民工社會保障政策;合理配置資源供給的力量,形成農民工服務與管理的科學流程。在政府的主導下,要建構有效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需要在政府、企業、農民工三方之間能夠達成有效、持續、協調的合作關系結構,這種三方合作關系的形成構成了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有效建構的基礎。
農民工社會保障是一個涉及政府、企業與農民工三方行動主體的復雜“工程”。在政府的主導下,建構有效的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需要在三方之間能夠達成有效、持續、協調的合作關系結構,這種三方合作關系的形成,構成了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有效建構的基礎。而其中,作為關鍵行動主體的政府,如何策略性動員起企業與農民工等行動主體的合作意愿,又具有決定性的意義。
構建共贏共享的制度環境
就農民工的社會保障而言,政府、企業、農民工之間應該形成一種共建共享的理念,共同推動社會保障體系的建設。
政府、企業、農民工等主體首先應該實現在規則認知上的相互協調。也就是說,在農民工的社會保障上,政府、企業與農民工之間,存在著的并不一定就是絕對的利益沖突,從長遠看,更有可能形成一種共贏局面。
就客觀合作能力而言,不同行動主體應該具有最基本的合作素質,如知識素質、話語表達,以及有效行動手段等方面的條件。只有行動主體自身的素質提高了,才有可能通過恰當的話語向其他主體傳遞自己的觀點、想法與利益認知。同時,行動主體還必須具備一定的行動手段、工具,如多樣化的資源組織方式等。對農民工社會保障而言,在政府、企業與農民工的互動中,他們各自素質、各自社會化程度的提高非常重要。只有實現良好的社會化,具備較好的素質,三方才有可能在共享的認知層次上進行溝通交流,乃至合作。
在共建共享的合作觀念下進行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與制度的建構,對于政府而言,還應該在保障制度的目標取向上進行良好的扶擇。在提供救助型社會保障的同時,應該著重提升農民工群體的自我保障能力,即通過提供一系列的知識與技能培訓,提高農民工對產業的適應能力,提升他們的職業技能水平,使他們獲得可提供自我保障的長期能力。
- 2009-12-07廈門大學生喜領社會保障卡
- 2009-12-01廈門市為廈大教職工提供社會保障性住房
- 2009-11-23全國人大到永定調研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情況
- 2009-11-21加強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 不斷提高農村社會保障水平
- 2009-10-30民工荒現象解讀:農民工社會保障體系缺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