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相關的路徑選擇
擴大巡視工作的信息源,保證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是提高巡視質量的重要問題。巡視工作的任務是發現問題,但是,在巡視工作實踐中,巡視組遇到了人員少,收集的信息范圍不夠寬,數量不夠大的問題。針對這一問題,一方面巡視機構要建立橫向的信息共享機制,把相關的信息用于巡視工作。可創造信息平臺,以整合監督資源,充分利用公安、財政、審計等部門的信息渠道,同案件檢查、干部考察、審計監督、信訪監督等方面的工作結合起來,實現信息之間的橫向溝通。另一方面要建立輿情收集機制,實現專門機關的監督和群眾監督的結合。在巡視組內部明確規定巡訪群眾的范圍、數量和對象,把了解真正的民情作為工作的重要內容。重視舉報信息來源,對群眾反映強烈的共性問題加以特別關注,有必要的話,可以向被巡視單位的主要領導提出質詢。
還要充分發揮黨委、紀委、黨委委員、紀委委員、黨員、黨代會代表這六大監督主體的作用,廣泛收集他們提供的信息,充分尊重他們提出的意見和建議。巡視工作擴大了信息來源,整合了相關信息,巡視的效果也會明顯提高。
責任相關的路徑選擇
監督機構也應受到監督,這是監督的一項基本的原則。選擇公開巡視工作報告,以派出巡視組的黨委為主,其他相關責任主體共同監督巡視工作是一條值得探索的路徑。建立巡視問責的一個有效辦法就是對“巡視報告”實行公開。“巡視報告”公開對于巡視組、上級黨委、紀委和組織等相關部門以及被巡視對象的責任化都將產生廣泛而重大的影響。對巡視工作進行公開、對巡視人員進行考核也是巡視人員的內在要求。一些地方巡視組巡視員透露,巡視機構成立以來,沒有針對巡視干部工作思想等情況,制定出具體的要求、規定和考核標準。同時,也沒有激勵先進的辦法措施。時間一長,形成干與不干、干多與干少、干好與干差一個樣,到年終只聽取個人述職,這種考評機制不利于客觀公正評價干部,不利于調動大多數干部積極性,更不利于搞好巡視工作。上級黨委要對巡視工作進行考核,對巡視組及其成員的工作表現進行監督,考核結果也應該公開,以此表彰先進,鞭策后進。
(作者為中共重慶市委黨校黨建教研部主任、教授)
- 2009-12-09關于完善巡視制度的建議
- 2009-11-10如此“巡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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