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老齡化趨勢明顯,社會養老壓力日趨沉重。考慮到農村老年人和準老年人的實際需求,緩解貧困是我國農村社會化養老模式的首要政策指向。受限于國家財力和社會發展水平,我國社會養老保障體系覆蓋面不廣,保障水平較低,“養兒防老”仍是億萬農民的主要養老方式。今年9月,國務院決定在全國10%的縣(市、區)開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試點,今后年滿60周歲、符合相關條件的參保農民都可領取基本養老金。這項涉及全國9億農民的養老保險制度是基于克服老年貧困的制度安排,是農村社會福利中最基本的保障制度。
新農保的推出,填補了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空白,改變了農民單純依靠個人家庭養老的模式,對解除農民后顧之憂,提高農民生活水平,促進農村消費,具有重大意義。與“舊農保”相比,新農保的進步性體現在:
第一,保障資金支付結構的變化。始于上世紀90年代的“舊農保”,主要以農民繳費為主,村集體經濟組織補助為輔,這種養老保險模式一度被稱為“農民交錢養活自己”。新農保資金來源于個人繳納、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補貼三個部分,較好地體現了政府責任、社會責任和個人責任三者的有機結合。參加新農保,年滿60周歲的農民,每月可以領到不少于55元的基礎養老金。在經濟發達地區,各級政府可以因地制宜,提高補貼標準。這種由從農民自己掏錢養老到國家幫助農民養老的理念轉變,體現了新農保的普惠性和中央確保農村居民基本生活、推動農村減貧、逐步縮小城鄉差距、維護農村社會穩定的決心。
第二,推進了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在“舊農保”的養老保障體制下,農村人口的養老問題更多地由子女承擔。新農保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民養老的負擔,解除了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后顧之憂,為統籌城鄉社會保障制度,實現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提供了制度的可銜接性。
當然,農村社會養老保障體系的建立是一項長期而艱巨、復雜的任務,在發展過程中將面臨諸多問題,需要在試點的基礎上不斷完善。譬如,自愿參保可能會把那些因為貧困而無法參保的人群排除在政策之外。因此,相關部門需要做更多細致的調查統計工作,對無錢參保的貧困人群,由政府財政代為參保,只有這樣才能做到廣覆蓋。
新農保的受惠者是廣大農民,需要得到參保農民的普遍認同和積極參與。首先,要給農民提供一個表達意見和建議的平臺。其次,要加大信息透明度,充分尊重農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和監督權,這是試點能否成功的關鍵。此外,要做好新農保制度與家庭養老、土地保障、社會救助、扶貧等其他社會保障政策的配套銜接工作。要建立公示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大社會監督力度。 (作者為福建師范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
- 2009-11-20長樂農保辦出臺“被征地農民養老保障試行辦法”
- 2009-10-19全方位解讀新農保五大問題
- 2009-09-16新農保基礎養老金每人每月55元
- 2009-09-09新農保如何破解“月養老金3元”尷尬?
- 2009-09-07由公共政策角度看新農保制度的進步
- 2009-09-05國務院發布新農保試點指導意見 基礎養老金55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