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以來,任丘市著眼于加強農村干部規范化管理,建立并實施了農村“兩委”班子和干部“雙向承諾”制度,通過組織村班子和干部就年度工作目標分別向鄉鎮黨委、政府和本村黨員、群眾進行承諾、述職,強化雙重監督,進一步激發了農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熱情,促進了農村基層組織建設水平的提高。今年“七一”,任丘市被河北省委評為“農村黨建工作先進縣”。
一、實施動因
建立“雙向承諾”制度,旨在增強農村班子和干部的責任意識,調動他們“想干事”的工作熱情。以往,有的農村班子和干部缺乏干事創業為民的責任感和壓力感,工作被動應付、得過且過,長期打不開局面,引發黨員、群眾不滿。實施“雙向承諾”制度,目的在于通過把年度工作目標向鄉鎮黨委、政府和本村黨員、群眾進行承諾,促使村班子和干部明確職責任務,增強黨性觀念、發展觀念和服務觀念,牢固樹立“有位就要有為”的責任意識,認真履行崗位職責,積極謀事,踏實干事,彰顯作為。
建立“雙向承諾”制度,旨在提高農村班子和干部的整體素質,增強他們“干成事”的工作本領。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形勢新任務,對農村班子和干部的素質能力提出了新要求。當前,一些村班子和干部發展無能力、致富無門路、服務無方法的問題仍然比較突出。實施“雙向承諾”制度,目的在于通過千方百計破解難題、兌現承諾,促使村班子和干部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在推動發展、服務群眾的具體實踐中經受鍛煉、提高素質,不斷增強村級組織和干部隊伍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
建立“雙向承諾”制度,旨在規范農村干部的施政行為,營造監督他們“不出事”的工作氛圍。隨著農村民主政治建設進程的不斷加快,部分村班子和干部決策不民主、工作不規范、作風不扎實的做法已不能適應新形勢新任務的需要,特別是個別新任村干部,選舉前隨意許愿,上任后盲目蠻干,群眾意見很大。實施“雙向承諾”制度,目的在于通過鄉鎮黨委、政府和本村黨員、群眾的雙重監督,促使村班子和干部結合實際謀事、發揚民主議事、嚴格程序辦事,在干凈干事、清正為民的實際行動中塑造形象、樹立威信,贏得上級組織和黨員群眾的信賴與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