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認為這樣的估量的認識是比較中肯的。
當然,如果愿意的話,對今日中國社會之負面現象還可以列出若干條。不過,我認為其中最具有決定性的、影響中國偉大求索成敗的關鍵問題是腐敗問題。一方面是黨政官員腐敗面的迅猛擴大和日趨嚴重,手段惡劣,花樣翻新,屢禁不止,風頭甚旺;另一方面是社會風氣的敗壞、“潛規則”的泛化,是非混淆,見怪不怪,清廉者反被視為怪異。如果同歷史比較一下:在中央蘇區貪污一百塊大洋就是死罪;在延安時期,陜甘寧邊區府明文規定貪污法幣500元以上就可判處死刑;建國初期“三反五反”運動中判處死刑的大貪污犯天津地委書記、專員劉青山、張子善,貪污額是當時人民幣155億元。1955年3月發行新人民幣時規定,舊幣10000元折新幣1元。所以當年的全國最大貪污犯與當今的隨便一個大貪污犯相比,也是小巫見大巫了。現在抓出一個貪污幾百萬人民幣的貪污犯,幾乎已無人注意。貪污幾千萬甚至幾個億人民幣的大貪污,也屢見不鮮了。而真正判處死刑并立即執行者,倒是相當罕見的了。“人們看到的是,在權與錢的交易中,在規則的扭曲中,一些人不斷地張大著胃口,不斷地挑戰著人們的常識,不斷地突破法律道德的底線。”
為什么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的社會主義中國會出現如此多的不該有的現象?答案可能是多種多樣的。從那些腐敗官員的主觀上講,核心是理想信念的喪失。且不說那些本來就是把參加黨當作仕途的階梯和敲門磚的“名義黨員”,就是當初確有為理想獻身之心的黨員,如果丟掉了共產主義理想信念,忘記了為人民服務的宗旨,那又怎么能算是名符其實的共產黨員呢?按照毛澤的活說:“現在的努力是朝著將來的大目標的,失掉了這個大目標,就不是共產黨員了。”
黨員干部喪失理想信念的情況可能千差萬別,這里值得關注的是造成這種可怕喪失的共同的社會土壤:一種保留著相當濃厚的封建意識形態的傳統文化遺存。雖然早在60年前,我國就已經消滅了封建制度賴以生存的經濟基礎——封建土地私有制。我們也曾自豪地認為,我國是全球消滅封建制度最徹底的國家。但非常遺憾的是,我們輕視了封建意識形態的相對獨立性、長期性和頑強性。只有經歷了十年“文革”的慘痛教訓,許多老一輩革命家和理論工作者在總結歷史經驗時,才嚴肅地強調提出反對封建文化消極遺產的極端重要性,全黨對這個問題的認識也有所提高。但要化解兩兩千多年封建文化消極遺產的沉重歷史重負,決不是短時間能夠做到的。今日中國之現狀證明,一個甲子的時間是不夠的。因為確如列寧所說:“在工人階級和資產階級舊社會之間并沒有一道萬里長城。革命爆發的時候,情形并不象一個人死的時候那樣,只要把尸體抬出去就完事了。舊社會滅亡的時候,它的尸體是不能裝進棺材,埋入墳墓的。它在我們中間腐爛發臭并且毒害我們。” 確實,在接觸到社會腐敗問題時,我們還不時會聞到封建主義尸體發出的臭氣。客觀現實隨時提醒我們,千萬不可輕視和忽視消除封建主義腐朽遺產的莊嚴使命,以更好地清掃偉大求索道路上的思想羈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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