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員是黨的肌體的細胞和黨的行為主體。黨的十七屆四中全會《決定》強調,要保障黨員主體地位和民主權利,充分發揮黨員在黨內生活中的主體作用。這對于進一步提高黨內民主建設水平,增強黨的團結統一,具有重要意義。貫徹落實這一精神,當前應著力抓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著力提高黨員民主素質。黨員民主素質是指黨員在黨的生活中所體現出來的民主的思想、意識、品質和行為特征,主要包括黨員的民主意識、民主知識、民主能力和民主作風等。黨員主體作用的發揮,與黨員民主素質密切相關。因此,《決定》提出,要提高黨員民主素質。提高黨員民主素質,途徑主要有兩條:一是加強黨員自我修養。教育黨員不斷強化立黨為公、執政為民意識,深入學習把握黨章以及黨員權利保障條例規定的黨員民主權利,強化主體意識,自覺關心和參與黨內事務。二是加強黨員實踐鍛煉。黨員民主素質的提高離不開民主實踐,而黨內民主生活是最直接的民主實踐活動。應進一步創新黨內民主生活的內容與形式,引導廣大黨員積極參與黨內民主生活,在民主實踐中樹立民主意識、學習民主知識、提高民主能力、培養民主作風。
不斷完善黨內選舉制度。黨內選舉是黨內民主的重要標志,也是保證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體作用的基本形式和途徑。應不斷完善黨內選舉制度,保障黨員的民主權利,體現黨員的主體地位和主體作用。一方面,改進候選人提名方式和差額選舉制度,將組織推薦和黨員群眾公開推薦等相結合,適當擴大差額選舉的比例和范圍,保證選舉人對候選人有較大的選擇空間,充分反映廣大黨員的意愿;另一方面,逐步擴大基層黨組織領導班子直接選舉范圍,增強選舉的競爭性,不斷激發廣大黨員的政治參與熱情。
切實加強黨內民主制度建設。黨內民主制度是維護黨員民主權利、發揮黨員主體作用的制度保障。黨內情況通報制度、情況反映制度、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等,是黨員行使民主權利、發揮主體作用的有效渠道,也是切實保障黨員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等的重要體現。應不斷完善黨內情況通報制度,使黨員充分了解和參與黨內事務;不斷完善黨內情況反映制度,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工作的積極性;不斷完善黨內重大決策征求意見制度,把民主集中制落到實處。
培育民主和諧的黨內文化。黨內文化是政黨在長期發展中形成的相對穩定的價值觀念、思維方式、審美情趣等的集中體現。培育民主和諧的黨內文化,可以為黨內民主建設和黨員主體作用發揮提供良好的氛圍,增強黨的創造力、凝聚力和戰斗力。推進黨內文化建設,一方面要求領導干部不斷培育民主作風,開誠布公、廣開言路,不搞“家長制”、“一言堂”,努力營造黨內不同意見充分發表、平等討論的環境,充分調動廣大黨員參與黨內事務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另一方面要求廣大黨員敢于講真話、講心里話,敢于和不正之風作斗爭,正確運用批評、建議、申訴、控告等權利,充分發揮主體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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