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基層組織】黨在社會基層組織中的戰斗堡壘。黨章規定,企業、農村、機關、學校、科研院所、街道社區、社會組織、人民解放軍連隊和其他基層單位,凡是有正式黨員三人以上的,都應當成立黨的基層組織。
不同基層黨組織在基層單位職能有所不同。街道、鄉、鎮黨的基層委員會和村、社區黨組織,領導本地區的工作,支持和保證行政組織、經濟組織和群眾自治組織充分行使職權;國有企業和集體企業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圍繞企業生產經營開展工作;非公有制經濟組織中的黨的基層組織,貫徹黨的方針政策,引導和監督企業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領導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團結凝聚職工群眾,維護各方的合法權益,促進企業健康發展;實行行政領導人負責制的事業單位中黨的基層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中黨的基層組織,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任務,改進工作,對包括行政負責人在內的每個黨員進行監督,不領導本單位的業務工作。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執政的組織基礎。它的基本任務是:(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員的先鋒模范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干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2)組織黨員認真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學習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決議,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學習科學、文化和業務知識。(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監督和服務,提高黨員素質,增強黨性,嚴格黨的組織生活,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切實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加強和改進流動黨員管理。(4)密切聯系群眾,經常了解群眾對黨員、黨的工作的批評和意見,維護群眾的正當權益,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5)充分發揮黨員和群眾的積極性創造性,發現、培養和推薦他們中的優秀人才,鼓勵和支持他們在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中貢獻自己的聰明才智。(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做好經常性的發展黨員工作,重視在生產、工作第一線和青年中發展黨員。(7)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嚴格遵守國家的財政經濟法規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國家、集體和群眾的利益。(8)教育黨員和群眾自覺抵制不良傾向影響,堅決同各種違法犯罪行為作斗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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