銅陵縣地處八百里皖江中上游,始建于南唐保大九年(公元951年),距今已有1000多年歷史。現轄4鄉4鎮,110個行政村,人口29.7萬人,面積763平方公里。
在推進縣域經濟社會全面協調發展的同時,銅陵縣委針對村級事務民主管理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在深入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實施了以“村級事務六步決策和財務支出四檔核支”為主要內容的“6+4”工作法,深入推進新形勢下村級事務議事決策程序化、財務支出規范化和監督管理經常化,取得了較好成效。
一、主要動因
多年來,銅陵縣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大力推進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在保障基層黨員、群眾行使民主權利,促進農村各項事業發展上,取得了比較明顯的成效。但隨著農村改革發展的不斷深入,村級工作中一些深層次矛盾不斷凸現,尤其是在第七屆村“兩委”換屆期間表現尤為突出。一是村級決策方面。過去一些制度,比較籠統,操作性不強。村級組織往往在決策時出現以“兩委”會替代村民代表會議、村民會議,或者少數人說了算的現象,導致盲目決策,引發干群矛盾。二是村財管理方面。白條入帳、手續不全入帳、私自舉債、擅自借款等問題在一定范圍內存在,非生產性支出過大問題比較突出,甚至產生一些腐敗現象,群眾反映強烈。
針對上述問題,村“兩委”換屆結束后,銅陵縣開展了專題調查研究,在深入分析原因、廣泛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實行了村級事務民主管理“6+4”工作法,即:村級事務必須按照民主提議、“兩委”聯議、黨員參議、上級審議、村民決議、承諾踐議等六步實施;村級財務按照發生額度大小分四檔實行限額審批。這一辦法的實質,就是明確村級組織的事權和財權,落實基層群眾的參與權和上級組織的監管權,著力推進村級事務議事決策程序化、財務支出規范化和村級工作監管經常化,從而不斷促進村級組織改進領導方式、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能力,充分發揮村級組織推進發展、服務群眾、凝聚人心和促進和諧的作用。
二、主要做法
1、實行六步決策,完善議事機制,切實保障農民群眾村務決策權。著力解決三個方面問題。
一是針對村級組織決策中存在的民主要求難落實的問題,明確決策規程。明確要求,村級重要和重大事務必須按照民主提議、“兩委”聯議、黨員參議、上級審議、村民決議、承諾踐議等六步規程組織實施。同時,配套編制《村務民主提案表》、《村級工作承諾書》等表格,保證村級組織按章操作,走實臺步。這六個步驟中,規定民主提議由村黨組織、村委會、村集體經濟組織提出,十分之一以上村民聯名提出和五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聯名提出三種方式,把提議權交給群眾。通過“兩委”聯議、黨員參議、上級審議、村民決議,不但把決策權交給群眾,更通過這一平臺,把村級組織、農村黨員、農民群眾、鄉鎮黨委政府這四方面力量整合起來,有力提高了村級組織決策的民主化和科學化。同時,通過承諾踐議,把監督權交給群眾,促進村干部干事作為,改進作風、提高辦事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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