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要建立監督機制
黨員領導干部能否做到清正廉潔,自身的品德和操守固然重要,但最根本的是要有好的制度、機制做保障。制度、機制具有根本性、長期性、全局性、穩定性的特點,只有不斷加強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才能促使我們的黨員領導干部高度重視廉潔自律工作,始終做清正廉潔的表率。從我們這幾年查辦的一些案件中可以看出,很多腐敗案件是由于體制、制度不健全、有漏洞而產生的,這也說明一些單位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不到位、監管不到位、嚴肅查處不到位。對于這些問題,我們一定要加強教育監督,在制度建設上多下工夫,用制度管好權、管好人、管好事。
第一,建立和完善反腐倡廉宣傳教育機制,構筑拒腐防變的思想防線。要把強化反腐倡廉教育作為促進黨員領導干部清正廉潔的一項基礎工程來抓,努力提高全體黨員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質。在深化反腐倡廉教育中,一要突出以各級領導干部為重點,以樹立馬克思主義的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和正確的權力觀、地位觀、利益觀為根本,以艱苦奮斗、廉潔奉公為主題,以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為目標,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二要按照既體現先進性又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把反腐倡廉教育貫穿到領導干部的培養、選拔、管理、獎懲等各個環節。三要在反腐倡廉教育的內容、形式、方法等方面不斷改革創新,通過開展讀書活動、演講比賽、文藝演出、播放影視資料和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動,增強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形成良好的社會氛圍和輿論氛圍。
第二,建立和完善制度規范機制,從源頭上預防和解決腐敗問題。要圍繞貫徹落實中央《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工作規劃》、《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2008—2012年實施辦法》,把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作為一項嚴肅的政治紀律認真執行,針對容易發生腐敗的薄弱環節,完善和創新各項工作機制,強化制度管理的嚴密性,規范權力運作和行政行為,消除政策、制度、管理上的缺陷和漏洞,杜絕產生腐敗行為的條件。一要按照“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醞釀,會議決定”的原則,不斷完善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凡涉及重大問題的決策、干部任免以及其他應由集體討論的重大事項,均應由集體討論決定。二要切實加強機關效能建設,進一步強化績效考核和臺賬管理,促進機關和工作人員廉政勤政。三要進一步規范機關人員的廉潔從政行為,嚴格執行中共中央、中央紀委制定的有關黨政領導干部廉潔自律的一系列規定。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制度的嚴肅性,對違反紀律和規章制度的要給予嚴肅處理。
第三,建立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要促進和保障各級領導干部清正廉潔,必須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和制約。搞好監督的關鍵是要堅持 “一條主線”、加強 “兩個重點”、搞好“三個結合”、發揮 “四個作用”。堅持 “一條主線”,就是以管錢、制權、用人為主線,把監督滲透于人、財、物管理、使用、調配的全過程,防止權力失控、決策失誤、行為失范;加強 “兩個重點”,就是重點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特別是各級領導班子主要負責人的監督,當前仍然要加強對管錢、管人、管物部門的監督;搞好 “三個結合”,就是搞好自我監督與他人監督的結合,搞好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的結合,搞好組織監督與群眾監督的結合;發揮 “四個作用”,就是要充分發揮好黨內監督、法律監督、群眾監督和輿論監督的作用,將事前、事中、事后監督統一于黨風廉政建設的全過程。
第四,建立和完善查案懲處機制,保持對腐敗分子的強大威懾力。懲治有力,才能增強教育的說服力、制度的約束力和監督的威懾力。面對當前一些領域腐敗現象仍然易發多發的態勢,一要以查處發生在領導機關和領導干部中濫用權力、牟取私利的違紀違法案件為重點,嚴厲懲處腐敗分子。二要嚴格依紀依法辦案,提高執紀執法水平。堅持實事求是,堅持懲治腐敗與保護黨員干部權利并重,正確運用政策和策略,加強紀檢、審判、檢察、公安等執紀執法機關之間的協調配合,綜合運用法律、紀律、經濟處罰等方式和手段,增強辦案的政治、經濟和社會效果。三要發揮好查辦案件的治本功能。針對案件中暴露的問題,深入剖析,舉一反三,查找體制機制制度方面的原因,建章立制,堵塞漏洞,逐步鏟除腐敗現象滋生蔓延的土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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