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9年版《黨的建設辭典》,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
【黨的性質】指一個政黨本身所具有的質的規定。任何政黨都有其一定的階級基礎并在政治、經濟等各方面代表這個階級的利益,反映這個階級的世界觀,為這個階級服務。從這個意義上說,黨的性質是黨的階級屬性、它的世界觀和它代表的階級利益的統一。
馬克思主義認為,黨的性質當中,最根本的是政黨的階級性。因為,政黨本身就是階級斗爭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是階級的政治代表。共產黨是工人階級的政黨,這就是它的階級屬性。但是,共產黨又不是工人階級中的普通部分,而是這個階級中的最先進的部分。而黨的階級性和先進性,就構成了共產黨最本質的屬性。黨的性質如果發生變化,一個政黨就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因此,中國共產黨黨章中關于黨的階級性和先進性的表述,是不會改變的。但在黨的性質的表述中,也包括著對黨的代表性和地位作用的認定。這些內容恰恰是可以隨著形勢任務的變化而不斷深化的。比如,關于黨的代表性,十六大將它修改為“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關于黨的地位作用,新黨章規定黨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這些規定非但沒有改變黨的性質,反而正是作為中國工人階級先鋒隊的共產黨應該發揮的作用。因為,黨在成為工人階級先鋒隊的同時,應該也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在黨的階級性、先進性不變的前提下,鞏固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充分發揮黨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中的作用,這是中國共產黨在性質上的與時俱進。
十六大修改后的黨章,將黨的性質進一步表述為:中國共產黨是中國工人階級的先鋒隊,同時是中國人民和中華民族的先鋒隊,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代表中國先進生產力的發展要求,代表中國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代表中國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黨的最高理想和最終目標是實現共產主義。這樣表述黨的性質,切合我們黨的歷史發展和現實狀況,符合時代要求,有利于我們黨始終堅持工人階級先鋒隊的性質,增強黨的階級基礎,有利于拓展黨的工作的覆蓋面,擴大黨的群眾基礎,有利于全黨同志更加深刻地認識和落實黨所肩負的歷史責任,團結和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萬眾一心地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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