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大以來,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明確提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我國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第一次科學地提出政黨制度建設的概念和理念。在談到政黨關系時,胡錦濤同志指出:“正確認識和處理政黨關系,保持政黨關系的和諧,是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的重要內容,也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內容。” 2005年制定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明確指出我國的政黨制度必須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在建設中發展,必須圍繞發展這個第一要務進行建設;政黨制度建設的內容主要是走向制度化、規范化和程序化;規定民主黨派參政的基本點是:參加國家政權,參與國家大政方針和國家領導人選的協商,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參與國家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的制定執行,并把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確定我國政黨制度的基本目標是構建和諧的政黨關系;提出必須善于運用我國政黨制度的組織機構——人民政協,并為新世紀新階段人民政協事業的進一步發展作出了新的重要部署。人民政協作為我國政黨制度的重要政治形式和組織形式,是中國特色的協商式民主形式的最好、最重要的制度和平臺。 2006年2月頒布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是新中國成立以來,中共中央制定的第一個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意見的文件。文件全面系統地總結了改革開放以來人民政協事業的成功經驗,指出人民政協是中國共產黨把馬克思列寧主義統一戰線理論、政黨理論和民主政治理論同中國具體實際相結合的偉大創造,是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人民團體和各族各界人士風雨同舟、團結奮斗的偉大成果。文件規定了人民政協的指導原則、主要職能和目標任務,強調在新世紀新階段的任務是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旗幟,在熱愛中華人民共和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擁護社會主義事業、共同致力于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政治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發展愛國統一戰線,把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都團結起來,同心同德,群策群力,為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為實現祖國完全統一,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而奮斗。因此,貫徹落實文件的精神,既有力地推動人民政協的健康發展,又極大地促進我國政黨制度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不斷完善和發展,為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推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作出新的更大的貢獻。
中國特色政黨制度的有著顯著的特點和巨大優勢。第一,中國共產黨在這個政黨制度中處于領導和執政地位。沒有共產黨就沒有新中國。中國共產黨是中國革命建設和改革事業的堅強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不是自封的,也不是靠外力扶起來的,是在長期革命和建設實踐中自然形成的,也是歷史和人民的正確選擇。因此,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多黨合作的基本前提和政治基礎,也是多黨合作有了正確方向和光明前途的根本保證。第二,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的關系是:共產黨是多黨合作的領導核心,各民主黨派不是在野黨和反對黨,而是同共產黨親密合作的友黨和參政黨,因此,是執政黨與參政黨的關系;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在國家重大問題上進行民主協商、科學決策。這與一些國家的多黨制或兩黨制中以謀取執政地位為目的的反對黨、在野黨有著本質上的區別。改革開放30年來,各民主黨派在政治上和組織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第三,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即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是載入國家憲法的一項基本政治制度,這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一個鮮明特點。共產黨與各民主黨派之間的團結合作關系,絕不是權宜之計,而是要堅持和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一直要共存到將來的社會不再需要政黨為止。這也充分體現了我國社會主義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勢。
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已經歷了不平凡的60個春秋,取得了巨大成就,其中既有艱辛開拓的坎坷曲折,又有百川歸海的燦爛輝煌。歷史證明,中國特色政黨制度是符合中國歷史發展規律和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也是符合民主黨派和無黨派民主人士的意愿的新型的政黨制度。我們要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道路,總結國內外的歷史經驗,借鑒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自覺地研究和認識當代世界政黨制度的發展規律,研究和把握中國特色政黨制度的社會基礎、組織形式、運行機制,研究和建立中國特色政黨制度的理論體系,使這項新型的政黨制度更加鞏固和完善,其特點和優勢能夠得到更加充分的體現和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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