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健全基本醫療衛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堅持惠民、利民、便民,深化衛生改革和增加衛生投入,重點加強城市社區、農村衛生服務體系建設,全面推行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努力實現各項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無縫聯結”。
要加快完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提高人民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加快完善以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為基礎,以基本養老、基本醫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為重點,以慈善事業、商業保險為補充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對已有的各項保障制度,要不斷完善政策,擴大覆蓋面,提高保障水平。要適應統籌城鄉和區域發展新形勢的要求,加大公共財政對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的投入,加強統籌協調和政策銜接,推進各類社會保障制度整合,完善社會保障公共服務管理平臺,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社會保障權益。
要大力推進社會救助制度建設。進一步完善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逐步擴大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醫療救助制度保障范圍,逐步提高城鄉低保、農村五保的醫療救助等待遇水平,切實保障城鄉困難家庭、離退休職工、在校貧困大學生基本生活。大力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和慈善事業,健全社會保障性住房制度,努力做到住有所居。
要加強和改善社會管理,維護社會安全穩定。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完善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進一步規范行政權力,提高行政效能,降低行政成本,形成行為規范、運轉協調、公正透明、廉潔高效的行政管理體制,增強政府的執行力和公信力。完善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并重,加強各類社會組織的培育發展。進一步優化公共資源配置,促進城鄉、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大體均衡。加強應急管理體系建設,提高有效應對各種風險的能力。建立健全社會發展評估機制,營造鼓勵、支持人們干事業的社會氛圍。進一步推進勞動關系體制改革,建立健全政府、工會、企業三方協調勞動關系的機制。重視和加強社會協商制度建設,建立健全訴求表達機制。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創新社情民意表達方式。完善矛盾調處和權益保障機制。建立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及時引導社會輿論。要結合“平安福建”建設,進一步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切實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穩定。
二、加大人力資源建設力度
加快建設海峽西岸經濟區,必須進一步確立人才資源是第一資源、人才競爭力是核心競爭力的理念,加大人力資源建設力度,以人才優先發展引領和帶動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為海西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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