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現代化的國家組織框架中,不少國家都有二院制或二會制。往往一個是以選舉為主的立法機構即國會或人民議會;另一個是以協商為主的議事機構和最高咨詢會議。但從西方聯邦制中的二院制的角度來看中國的政協是一個認識誤區,由此來指導政協的改革更是一種誤導。中國政協既非以選舉為單位代表民眾,又非代表地區利益。其實,聯邦制下的二院制是一種特殊的制度框架。新建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澳洲以選區為基礎選出眾議院, 這往往會導致人口眾多的地區(州、省)在國會中占多數,這種制度安排不利于人口稀少的地區,他們會感到受排擠。為了保證政治穩定、國家統一、平衡各地區的利益,這些國家就建立了以地區為單位的上議院。相反,單一政體的國家,如法國、英國,也有兩院的設置,但是英國的貴族院和法國的上議院都不以地區為單元。中華人民共和國初期,李維漢根據中國郡縣制的傳統, 就向中央提出中國不宜建聯邦制。中國自古以來就以行政手段來處理各地區的利益平衡問題。在建國時,中國并不模仿西方聯邦制框架下的兩院制。建立一個憲政體制,并非一定要采納聯邦制下的二院制。從澳洲聯邦制度的實踐來看,已出現了不少呼吁在州的層面上取消重疊的二院框架,例如,昆士蘭州率先取消上議院,塔斯馬尼亞州也要跟著學。
中國的人民代表大會和政治協商會議是具有中國特色的兩會制或“兩院制”。中國的人大制度按行政區劃分選區,選出代表;代表產生后以本地區的代表人身份進行活動。政協委員卻以界別身份進行活動。人大和政協兩大體系各有側重點,相輔相成,相互補充。中國的政協類似英國的貴族院,議員都是社會賢達,并非由選舉產生。但是,中國的政協絕非美國、澳洲的上議院。中國的政協雖然也有地方代表的名額,但是它不代表地區的利益。相反,中國政協的最大特色在于社會界別。
社會界別是適合政協工作要求而設置的協商議政,開展活動的基本單位,是一種類別劃分。政協委員以界別代表的身份進入政協,并以界別代表的身份進行活動,它體現和代表各界別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利益訴求。目前,政協有46個界別,例如 “醫藥衛生界”,“教育界”、“新聞界”、“宗教界”、“社會科學界”、 “科學技術界”。這些界別的代表都是社會的精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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