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美國是如何成為秘密監視國家的
www.fjnet.cn?2013-06-13 09:39? 約翰·班福德?來源:新華國際 我來說兩句
今天,國家安全局是世界上規模最大的間諜機構,雇員人數多達數萬,其位于馬里蘭州米德堡的總部占地范圍幾乎相當于一個小型城市。但是在1920年的時候,該局最早的前身-一當時被稱為“黑色監聽室”--卻只不過棲身在曼哈頓第37街東段一套狹窄的連排住宅中。 電信公司秘密協議早已有之在長達幾十年的時間里,這樣的規律一再重復上演:國家安全局或是它的某個前身與美國主要的電信公司秘密達成協議,從而非法獲取美國民眾的私人通信內容。當年,隨著第二次世界大戰的槍炮聲開始安靜下來,通信隱私法再次生效。于是,當時擔任“信號情報服務局”--該局是國家安全局的另一個前身--局長的普雷斯頓·科德曼準將面臨與“黑色監聽室”負責人赫伯特·亞得利在一戰之后曾經遇到過的同樣難題: 無權得到進出美國以及美國境內的電報通信內容。 于是,政府與各大電報公司達成交易,規定由后者向“信號情報服務局”(以及后來的國家安全局)提供獲取其通信服務內容的權限。根據代號為“三葉草行動” 的一項安排,特工們會在午夜左右到每家電信公司紐約總部的后門領取當天的電報通信內容,并把這些數據送到一個偽裝成電視錄像帶加工公司的辦事處。 在那兒,特工們會用機器對所有包含電報內容的計算機磁帶進行復制,然后在幾小時之內把原始磁帶送還給電信公司。 這一秘密協議延續了30年,到1975年才告結束,當時一系列有關秘密情報活動的披露震驚了全國,這些秘密是由國會參議員弗蘭克·丘奇所領導的一項調查發現的。非法且規模龐大的秘密監視行動讓所有人感到吃驚,包括左翼和右翼、民主黨人和共和黨人。 9·11后竊聽不再受法律約束于是,兩黨共同起草了新法律,以確保類似的事件不再發生。這項被稱為《外國情報調查法》的立法設立了一個秘密法院,即“外國情報調查法院”,以便保證國家安全局只有在有理由懷疑美國公民參與了嚴重的國家安全犯罪時--例如從事間諜或恐怖活動--才能對他們展開竊聽。在其后的1/4個世紀中,國家安全局一直遵守著這條法律。這個情報機構把自己巨大的觸角朝向國外,遠離了美國民眾的日常生活。 |
- 心情版
- 請選擇您看到這篇新聞時的心情
- 查看心情排行>>
- [ 06-12]美媒稱當局準備提出指控盡快將斯諾登引渡回國
- [ 06-08]俄一科技公司被指參與美國政府監視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