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法院決定不向日本引渡涉嫌靖國神社縱火中國人
www.fjnet.cn?2013-01-03 18:52? ?來源:中國新聞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1月3日電 據韓聯社報道,韓國法院就涉嫌在日本靖國神社縱火的中國人劉強引渡案3日判決,不將劉強引渡至日本。負責該案件的首爾高等法院刑事法庭當天表示,將犯下政治性犯罪的劉強引渡至日本不符合大韓民國的政治秩序和憲法理念,也不符合多數文明國家的普遍性價值。由此,劉強將立刻獲得釋放,并主動出境前往中國。 法院表示,罪行的對象是靖國神社,其在法律上雖是宗教團體的財產,但其也是祭祀主導日本對外侵略戰爭的戰犯們的象征性場所。劉強為了政治上的大義,犯下了罪行,兩者具有有機關聯性。 此外,劉強并未造成人員傷亡,造成的財產損失也不重大,考慮到這些情況,不能斷定劉強犯下了嚴重、殘忍的反人倫罪行。法院的判決依據為《大韓民國與日本國之間罪犯引渡條約》第3條,其規定,被請求國判斷要求引渡的罪犯犯下政治性犯罪時,不允許對罪犯進行引渡。 劉強去年1月向位于首爾的駐韓日本大使館投擲了火焰瓶,被判處10個月的有期徒刑。在調查過程中,他承認曾于2011年12月在日本靖國神社投擲過火焰瓶。日本當局去年5月通過外交渠道要求引渡劉強至日本。 韓國法務部請求對劉強引渡案進行審理,向首爾高等法院提出了對劉強的拘捕請求,法院認為,由于劉強在韓國沒有固定居所,有必要確保其去向,因此發出了拘捕令,并對其進行了三次審問。 劉強在審問中說,他是為了慰安婦奶奶們和中韓國民的尊嚴,犯下了罪行。想要抵抗日本軍國主義者們的反人倫行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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