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須重申開羅宣言與波茨坦公告國際法權威
www.fjnet.cn?2012-09-23 14:46? ?來源:光明日報 我來說兩句
9月10日,日本政府宣布“購買”釣魚島及其附屬的南小島和北小島,實施所謂“國有化”。這既是對中國領土主權的嚴重侵犯,也是對二戰后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全世界熱愛和平的人們應對日本這一危險動向予以高度警惕。 釣魚島是日本在1895年甲午戰爭末期趁清政府敗局已定從中國非法竊取的。日本強迫清政府簽訂不平等的《馬關條約》,割讓“臺灣全島及所有附屬各島嶼”。1941年,中國政府正式對日宣戰,宣布廢除中日之間的一切不合理條約。1943年,《開羅宣言》明確規定,“日本所竊取于中國之領土,例如東北四省、臺灣、澎湖群島等,歸還中華民國。其他日本以武力或貪欲所攫取之土地,亦務將日本驅逐出境”。1945年,《波茨坦公告》第八條規定:“《開羅宣言》之條件必將實施,而日本之主權必將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國及吾人所決定之其他小島”。據此,釣魚島作為中國臺灣的附屬島嶼,理應與臺灣一并歸還中國。 應當說,《開羅宣言》和《波茨坦公告》作為確定二戰后國際秩序的重要國際法文件,終結了日本對包括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在內的中國領土的非法占有。1945年,日本政府宣布接受《波茨坦公告》無條件投降,并在《日本投降書》第一條和第六條中均宣示“承擔忠誠履行《波茨坦公告》各項規定之義務”。1972年,日本政府在《中日聯合聲明》中又重申“遵循《波茨坦公告》第八條的規定。”今天,日本非但不歸還從中國竊取的領土,反而出爾反爾,徹底背棄了其履行《波茨坦公告》的承諾,矢口否認中日間存在領土爭議,還企圖固化對中國領土的侵占,這是對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成果的公然否定,更是對戰后國際秩序的嚴重挑戰。 日本將美日間簽署的片面的“舊金山和約”和“歸還沖繩協定”作為其對釣魚島所謂“主權主張”的依據,更是漏洞百出。1951年,在沒有中國參與的情況下,日本同美國等國簽訂片面的“舊金山和約”,將琉球群島(即現在的沖繩)交由美國管理。自古以來釣魚島是臺灣的附屬島嶼,不屬于琉球群島,該和約所確定的交由美國托管范圍并不包括釣魚島。1953年,美國琉球民政府發布“琉球列島的地理界限”,未經中國允許擅自擴大管轄范圍,將中國領土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裹挾其中。美國的這一做法沒有任何法律依據,嚴重違背已有國際法文件對日本領土范圍的規定,其中涉及釣魚島的規定在國際法上沒有任何效力。1971年,日、美兩國不顧中國的強烈反對,在“歸還沖繩協定”中又擅自把釣魚島等島嶼的“施政權”“歸還”日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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