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女傭多次與12歲男生發生性關系 或獲刑10年
www.fjnet.cn?2010-05-13 17:07? ?來源:中新網
我來說兩句
中新網5月13日電 據新加坡“聯合早報網”報道,一名27歲的印度尼西亞女傭涉嫌在半年時間內,多次與年僅12歲的主人發生性關系,于12日被告上法庭。
據報道,本地過去曾發生兩起類似案件,但這次受害男生年紀更小。被指控的女傭涉嫌在他11歲和12歲時,對他進行性侵犯。
本案被告去年2月到新加坡東部組屋一戶人家工作。她被指在去年6月底到12月25日間,在男生同意下,多次與他發生性關系。
報道指出,被告戴眼鏡,蓄短發,身材中等。她沒有律師代表,法官諭令她本月19日接受審問,準她以2萬新加坡元獲得保釋。
為保護受害者,男生姓名以及可能泄漏他身份的資料沒有被透露。
據報道,被告涉嫌在去年6月底開始對男生做出性侵犯及猥褻行為,當時該名男生只有11歲。此外,被告被指在去年12月中旬與男生發生性行為,當時他已滿12歲。
被告面對三項抵觸刑事法典第376A(1)(c)節條文及一項抵觸兒童與青少年法令控狀。有關的刑事法典條文是為保護16歲以下的男女。成年女性若與未成年少男進行侵入性行為,不管對方是否同意,都屬違法,可被判坐牢長達10年,或被處以罰款,或兩者兼施。
報道稱,2009年2月23日,一名32歲的女教師在2個月內先后6次與15歲男生發生性關系,被判處10個月監禁。她是新加坡首名與16歲以下少男發生性關系,而被治罪的女性被告。
同年4月8日,同樣是一名32歲的食堂女小販助手2周內7次與13歲少男發生性關系,被判坐牢10個月。
相關新聞
- 2010-01-19以總理為夫人虐待女傭人辯護 稱系政治陰謀
更多>>視頻現場
相關評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