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日本新華僑報網”消息,近來,圍繞著日美兩國之間究竟有沒有“核密約”的問題,日本社會波瀾迭起。先是曾經在日本外務省工作過的退休人員向媒體透露“有”,然后是日本政府堅決地表示“沒有”;繼而是多名原外交人員表示“真的有”,再就是官方強硬表態“沒有就是沒有”。
8月17日,日本民主黨黨首鳩山由紀夫在黨首辯論會上就日美“核密約”問題表示“必須在半年到1年內拿出結論”,意味著把這個問題帶到選戰里面,一方面是要徹底揭開事實真相,另一方面也是要顯示與堅持否定密約存在的日本自民黨有所區別。
8月25日,日本《朝日新聞》報道指出,這個“核密約”的確存在,還曾經在美國一度公開,只不過是在日本的要求下,被美國政府再次“機密化”了。《朝日新聞》報道指出,這個“核密約”存在于1959年的日美《安保條約討議記錄》里面。當時,日美雙方約定:載有核武器的美國船艦和飛機進出日本港口和機場的時候,可以事先不與日本政府進行協商。這個協議內容顯然違背日本政府對外宣布的禁止攜帶核武器進入日本的“非核三原則”,因此是不能公開的。
在美國,按照有關法律規定,一般政府文件經過25年以后要向社會公開。因此,1999年秋季,美國國立公文書館公開了這份協議。據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日本政府相關人士表示,“當時,得知這份協議公開以后,日本立即向美國指出:公開這份文書的判斷是不妥當的,沒有充分考慮到日本方面的因素,要求美國取消對這份文書解除機密的做法。這個要求還是日本通過外交渠道向美國提出的。”結果,1999年12 月13日,美國國防部以這份協議涉及“安全保障上的機密情報”為理由,將其再次指定為“非公開文件”,重新恢復到“機密”狀態。
《朝日新聞》的報道進一步指出,所謂《安保條約討議紀錄》是時任日本外相藤山愛一郎與美國駐日本大使簽訂的。1963年,時任日本外相大平正芳與美國駐日本大使秘密會談的時候也再次確認了這份協議的有效。
報道透露,這份協議在1999年11月已經被美國一家民間研究機構的研究員從美國國立公文書館復印出來,《朝日新聞》在2000年8月曾做過有關報道。如果不是因為有了這份復印件,這個“核密約”可能至今還不被外界所致。
報道強調,圍繞著政府文件的訊息公開,美國是25年以后“原則上都公開”,日本是“有選擇的公開”。特別是與修改日美安保條約、返還沖繩協定、日美防衛協力等領域的協議部分,在日本至今都沒有公開。日本的研究者一般是通過美國公開的資料來研究這些領域的日美交涉過程。
現在的問題是,日本政府究竟想把“沒有”這份“核密約”的謊言堅持到何時?已經處在美國“核保護傘”下的日本為什么要堅持這個謊言?這個謊言的背后還有沒有日本暗中實施核武器化的黑洞?這都是人們期待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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