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某歌手在直播中做出疑似自殘舉動,引發網友熱議。有媒體記者獲悉,該歌手的直播賬號已被平臺永久禁播,相關的違規視頻也已經下線。專家表示,直播“自殘”畫面違反公序良俗,涉嫌違規,平臺應盡到審核責任。 對于這種涉嫌傳播暴力的違法行為,居然還有人覺得這是“真性情”的表現加以贊許。殊不知,作為公眾人物,在公眾平臺上“為所欲為”,實在是不負責任,不僅可能會給屏幕前的觀眾造成心理傷害,還有可能給更多人,尤其是心智尚未成熟的青少年做出不當示范。 隨心所欲、率性而為,聽起來似乎很瀟灑,像是張揚個性,但若是不加分辨,就以“自由”“權利”之名對其一味吹捧,便可能陷入“傷及他人卻不自知”的自我感動之中。要知道,君子有所為有所不為。其中,“知其可為而為之”,在大多數情況下,意味著需要鼓足勇氣,堅定信念去克服客觀困難。但在為與不為之間,真正的挑戰來源于“知其不可為而不為”。因為“不為”時所面對的,不僅有來自外部的壓力,更有來自壓抑自己欲望沖動時的內心掙扎。 心存敬畏,方能行有所止。限制違規違法行為,不能單單依靠當事人的自覺,還需仰賴法規制度的約束。隨著越來越多網絡判罰案例的出現,“網絡不是法外之地”的觀念已經深入人心。當下,網絡傳播如此迅速,差之毫厘,事態發展就可能謬以千里。所以,網絡平臺也應積極承擔起監管責任,在發現問題后及時反應處理, 避免事態擴大發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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