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時報訊:據國土部網站18日消息,發改委、財政部、國土部等12個部委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的意見》。 意見提出進一步推進煤炭企業兼并重組轉型升級的主要途徑及12條政策措施。其中,支持土地礦產處置的政策措施為:支持兼并重組企業依法依規增擴部分夾縫資源、深部資源和無法新設礦業權的邊角資源。支持兼并重組企業盤活土地資產,涉及的劃撥土地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經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可繼續以劃撥方式使用;不符合劃撥用地條件的,依法實行有償使用。兼并重組企業的土地,涉及改變用途的,經批準可采取協議出讓方式辦理用地手續,轉產為國家鼓勵發展的生產性服務業的,可以五年為限繼續按原用途和土地權利類型使用土地;工業用地不涉及改變用途的,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增加建設容積率可不再增收土地價款。經省級以上人民政府批準兼并重組改制的國有企業,其使用的原生產經營性劃撥土地,可以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處置;兼并重組企業涉及的集體建設用地發生轉移的,相關企業可與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協商,確定土地使用期限,簽訂土地使用合同,依法辦理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轉移手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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