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村民索“辛苦費” 該如何維護權益
2019-11-06 16:59:29? ?來源:福建法治報 責任編輯:仁青卓瑪 我來說兩句 |
林先生:2017年,我通過招投標獲得隔壁村的林場。在經營過程中,有幾個村民時常以堵路的方式索要“辛苦費”。請問,我該如何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解答】 楊偉光(三明市梅列區法院民庭法官):林先生,您好!隔壁村村民實施堵路,索要“辛苦費”,是敲詐勒索的行為,因經常實施已屬涉惡的違法行為,如索費數額較大則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犯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占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我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 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您可以搜集證據,向所在地的掃黑辦舉報線索。 (福建法治報記者 黃麗青 整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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