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福建日報社充實更新招標代理機構備選庫的邀請公告
福建日報社為進一步規范招標代理行為,確保代理服務的質量和水平,保證采購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經決定擬從福建省政府采購網全省統一登記代理機構庫選取一批合格單位,成立我社招標代理機構備選庫。歡迎有資質的單位踴躍報名。
一、項目名稱
福建日報社充實更新招標代理機構備選庫
二、采購預算
本項目為代理機構入庫項目,無預算
三、代理服務范圍
1.代理服務內容:承擔本單位貨物類、服務類和工程類等項目的采購招標代理業務。
2.服務期限:3年,自入庫資格確定之日起算。
3.服務管理:期限內按服務效果進行動態管理,代理機構出現以下情況的將予以剔除:
①服務效果不能滿足本單位要求;
②被省財政廳監督檢查發現存在問題。
四、入庫代理機構具備的條件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執業規范,具備健全的內控監督等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2.具有編制采購文件、審核采購文件、發布采購公告、
抽取評審專家、組織項目評審、發放中標通知書等各環節業務所需的專業能力;
3.自覺遵守相關法律法規,自覺接受政府采購機構、監管部門的管理及監督;代理機構信用等級評價具備B級及B級以上等級;
4.投標人須在福建省政府采購網政府代理機構名單中(提供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名單查詢網頁截圖或打印件);
5.參加政府采購活動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法記錄(提供承諾函);
6.投標人福建省政府采購網代理機構綜合信用評價等級證明(網頁截圖或打印件,須B級及B級以上);
7.營業執照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加蓋公章;
8.法人(或單位負責人)身份證復印件;
9.代理機構的營業場所須在福州市鼓樓區且距離我社騎行距離5公里以內;
10.公司簡介(含公司人員、規模等)及業績證明(各領域代表性的重大業績,尤其我社采購占比較高的紙張、軟件、文化產業類的采購業績)
11.收費報價;
12.服務承諾(如開標日遇特殊類情況能安排接送服務等)。
以上材料均要加蓋公章。
現邀請愿意參與該項目的單位到我社報名,并提供營業執照復印件和相關資質證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二份)均需加蓋單位公章并裝袋密封報送至我社,材料袋面上加蓋單位公章寫明聯系人及電話,否則將視為無效材料。報名結束后,我社將在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監督下開封報名材料,按規定程序確定8家單位實施該項目。(報名單位提供的所有材料不退還)
報名截止時間:2024年10月30日09時前
報名地址:福建日報社9樓
聯系人:楊女士(電話:0591-87095557)
福建日報社資產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2024年10月28日